正文 第134章 骗婚,殿下凯旋(1)

穿越小说推荐各位书友阅读:皇后归来:吸血魔君请小心正文 第134章 骗婚,殿下凯旋(1)
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    锦璃惊怔,手上刚端起的茶盅摔在了地上。.*↗  ∵

    她呼吸一顿,起身便冲向那女子,带着纤长镂金护甲套的柔夷,迅猛捧住嫦儿的脸,寻找易容面具的边缘,却什么都没有寻到。

    锦璃愤怒放开她,“你骗我!你还骗我?此生,我苏锦璃最恨被欺骗!给我往死里打!”

    “轩辕颐给了我易容毒蛊,服用了变声丹,因此我从头到脚,从里到外,都变得像康晴公主……我做这一切,只是为了让锦煜哥爱上我!”

    “我不信!”锦璃恼恨憎恶地盯着她,一双眼睛,淬出毒,她拔下头上的发簪,瞄准嫦儿的后心,“我再不会任你在我哥身边放肆,我这就杀了你,永绝后患!”

    “璃儿,我真的是顾梓苏!我们常偷偷出去,只为吃冰糖葫芦,我们小时候一起洗澡时,你嘲笑我后腰上一枚胎记丑陋……”

    锦璃仍是不信她的话,却又怕眼前女子,真的是失踪已久的顾梓苏。

    命两个护卫出去,她迅速拆解了嫦儿的衣袍。

    层层衣袍卸除,顾梓苏后腰上那枚胎记,惊心地刺进眼睛里,她拿手抓,挠,肌肤被她尖利的指甲划伤,胎记还在……是真的!

    锦璃惊得蹲坐在地上,脑海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除了拇指大的胎记,顾梓苏肌肤胜雪的脊背上,还有斑驳的吻痕尚未消散,显然……是哥哥留下的。

    哥哥竟真的宠爱……这只是拥有康晴皮相的女子!

    一个自欺欺人,一个自甘下贱,情之一字,竟是比那食人骨髓的毒蛊更毒!

    枉顾梓苏爱哥哥这些年,哥哥竟铁石心肠,竟从不知梓苏姐身上有胎记?

    若他知道,被他厌弃的正妻,为了他心中所爱,补偿他一个康晴,会作何感想?

    这事儿,她不能让哥哥知道,哥哥会疯掉的!

    被哥哥以爱另一个女子的名义,这样宠爱着,顾梓苏也定是生不如死,可她却甘之如饴。

    每日照镜子,看到一个死去的女人的面容挂在自己脸上……那情景,锦璃单是想一想,便痛不欲生。

    锦璃梳理头绪,渐渐恢复冷静,脑子也转过弯来,却泪流不止。

    梓苏姐失踪前一晚,陪她在廊下聊,问她关于康晴的喜好,脾性,喜怒哀乐,以及,与哥哥的过往。

    原来,她早就在为改变容貌做准备!

    因情伤,曾经的顾梓苏永远消失。

    眼前的嫦儿,得到了心爱男子的宠爱,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替代品。

    然而,她失去了家人,失去了正妻的地位,甚至,连她这唯一的好姐妹也不敢相认。

    就在前一刻,若她动作再快三分,她必被她杀死!

    锦璃心痛欲碎,“梓苏姐,这一切……值得吗?”

    她好怀念,夏日花间里与她玩闹嬉戏的顾梓苏。

    她好怀念,与她满街疯跑,躲避家丁寻找,只为买两支冰糖葫芦的顾梓苏。

    她好怀念,那个与她心意相通,为她得到真心所爱而欢喜的顾梓苏。

    “锦璃,你为御蓝斯所做这一切,值得吗?”

    锦璃哑口无言。是呀,她有什么资格责问顾梓苏?

    她为了换取两张药方,为了换取几万精锐骑兵,连自己的儿子都肯抛弃。

    “梓苏姐,你为何与轩辕颐做这样的交易?他是不是拿什么威胁你了?”

    锦璃疑惑追问着,随手帮她拉好衣袍,扶着她站起身来,相助她整理衣袍。

    顾梓苏拢着衣袍边沿的手僵了一下,绷紧苍白的俏颜,强自端端站稳,低垂着眼眸,看似端雅从容,实则……却再没有勇气再看锦璃。

    “璃儿,对不起……是我害死康晴公主,我必须偿还曾经欠下的债!”

    善良的康晴,善良的顾梓苏,两个都爱着哥哥的女子,怎会到如此地步?

    锦璃无法接受这个事实,却又怕自己误解了她。

    “梓苏姐,康晴公主得罪你了?你为何下次毒手?”

    顾梓苏不允许自己暴露丝毫脆弱与愧疚,她警告自己不能崩溃,她每日诵经般默念,康晴该死,康晴死有余辜,方才能使得自己解脱。

    “她爱着锦煜哥,便是得罪我了。甚至,害我到今时今日,不得不以这副样子与锦煜哥在一起!”

    因为妒忌,就杀掉康晴?这女人杀了一个无辜的人,竟还能如此理直气壮?

    锦璃不可置信地怒斥,“你疯了!顾梓苏,你疯了!”

    “杀人不过头点地,你竟让那吸血鬼杀手催眠康晴公主,强*暴她,将她的血吸尽?”

    顾梓苏慌得背转过去,不敢看她,也不敢想那一幕。

    “康晴公主就死在我面前,当时若非南宫恪及时赶到,我也被那只吸血鬼杀了,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惨死在你手里!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想让她死,那杀手只给我交代了结果,我不知内情!我不知道……”

    顾梓苏抱着头,恐惧地浑身颤抖,那情景却一股脑地往眼前涌来……

    眼前的水晶花瓶上,映出她因为恐惧而狰狞扭曲的脸……康晴的脸。

    她尖叫着慌忙奔到窗口去,想逃得远远的,想逃出这场梦魇,却清楚地知道,这女人的脸在自己脸上。

    锦璃看着她这样子,心里疏冷戒备陡升,再难当她是从前的顾梓苏。

    想起南宫恪曾说过的话,重生而来,她是该补偿某些人某些事,可有些人该救,有些人不该救,例如……顾梓苏!例如,轩辕颐!

    南宫恪不是爱唠叨的男子,他却一再对她重申提醒,如今,她才恍然惊悟,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。

    锦璃怒盯着她的背影,冷声质问,“是轩辕颐派人帮你杀了康晴公主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你要和他做交易?”

    “他手上,握着我爹的罪证。这事,我爹不知。轩辕颐先找上我,当时他向你告白,你不应他,他心生妒恨,借这件事以御之煌的名义嫁祸御蓝斯,惹他们争斗……以除掉御蓝斯……”

    锦璃冷笑,“所以,御蓝斯刺了轩辕颐一剑,是因为……他真的罪该万死!”

    “锦璃,你也有错!”

    顾梓苏转过身来,不想自己独自承受这样痛苦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当初答应轩辕颐,康晴就不会这样害死,我当时并没有想她死,是因为我是你最好的姐妹,轩辕颐才威胁我……他警告我不准让你知道这件事,否则必死!”

    锦璃怔怔看着她,心里愧疚,难过,自责,懊悔……百感交集。

    当初,她实不该促成康晴与哥哥的婚事,也不该救顾梓苏,更不该救轩辕颐……

    相较之下,前世,康晴病死,哥哥与康珠争吵一辈子,顾梓苏被人谋害,轩辕颐被康邕一箭射死……那是最好的结局。

    顾梓苏拉住她的手,如握着一棵救命稻草。

    “璃儿,我求你,不要把这些事说出去。事情因你而起,你不能让我独自承受这样悲惨的后果,我不能失去锦煜哥,我爱他,他也已经爱上我,我一刻不想离开他。”

    一股强烈的憎恶氤氲笼上心头。锦璃愤然从她手中抽出手,“就这样吧!好好爱我哥,别再和轩辕颐做任何交易,否则,我定杀了你,再杀他,然后,把你们的阴谋诡计公之于众,让顾丞相也承担他应付的代价!”

    顾梓苏喜极而泣,忙扑上前抱住她,“好,好,我答应你。”

    她忽然想到什么,忙松开她,口气仓惶,眼底却闪烁着诡奇的光。

    “璃儿,你那么爱御蓝斯,怎可以委身康恒?你等着,我再去取一只毒蛊给你。”

    锦璃敏锐捕捉到她眼底的神光,“你竟亲自养那种歹毒的东西?”这女人不是为她好,她只是想拿康恒试验自己的毒蛊!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是为你好,璃儿!”

    “那东西非三五个月长不成,你为我好?”锦璃讽刺冷笑,“你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顾梓苏!”

    顾梓苏哭红的双眸,忽然神光熄灭,空洞死寂,哑然无语。

    她承认,为锦璃好只是借口,但她嫁给苏锦煜之后,苦闷寂寥,只有那些虫蛊陪着她……

    “毁掉那些毒虫,全部毁掉,若被我知道你还留着轩辕颐送得东西,我绝不放过你!”锦璃说完,打开门,大步迈出去。

    康恒正入院子,听得她怒声咆哮,抬眸看去,正见锦璃冲出来,怒火爆燃着,那红衣,也惊艳地欲燃烧起来一般……

    孙嬷嬷又是劝,又是宽慰,百般无奈又焦急。

    康恒脸色微变,艳红礼服,广袖束腰,俊雅倜傥,却反衬得俊颜苍冷如纸。

    担心锦璃已然知晓实情,他忙迎过来。

    “锦璃,发生什么事了?大喜的日子,怎这么大火气?”

    锦璃无法说出实情,一团熊熊的怒火,生生压在心头,憋得一阵心痛。

    孙嬷嬷忙道,“是嫦侧妃,非要送公主礼物。公主平日不喜欢她,奴才也赶她走……她竟不知好歹,偏要送。”

    康恒抬头,就见嫦儿一身淡烟紫的锦袍,从殿内走出来,头发还有些凌散,显然刚才不只是争执这么简单,还动了手。

    他见锦璃一身整齐方才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嫦儿下来台阶忙跪下。

    “嫦侧妃免礼吧,既然锦璃不喜欢,你就不必送了。本皇子多谢你的祝福和好意,以后,你也不必来给锦璃请安,别扰她清静。”

    “跪安吧,颖王正到处找你呢。”

    嫦儿微僵了一下,抬眸看了眼锦璃,见她不看自己,说了句告退,便匆匆出了宫苑。

    锦璃这才看向那背影,心里又是气恼,又是悲恸,还有强烈的失望。

    康恒失笑捧住她的脸儿,低头在她唇上轻吻,“以后,我再不允许任何人气你,欺负你。”

    锦璃默然依进他怀里,今儿本是打好精神应对这场“战争”,被顾梓苏扰了一阵,竟是疲惫不堪,快要摊下去。

    她需要一个怀抱,哪怕这个怀抱是自己厌恶的……手机用户看皇后归来:,更优质的用户体验。

    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
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,请按CTRL+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,以便以后接着观看!

如果您喜欢,请点击这里把《皇后归来:吸血魔君请小心》加入书架,方便以后阅读皇后归来:吸血魔君请小心最新章节更新连载
如果你对《皇后归来:吸血魔君请小心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