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胡尘清玉塞,羌笛韵金钲 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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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    夫妻别后重逢,而且重逢得如此有诗意,可李素和许明珠却没有夫妻间那种重逢后的激情,最初的激动过后,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相敬如宾的样子,一个扮演尽责的丈夫,另一个扮演贤惠的妻子,尽管大家心里都清楚,彼此客气的表象下,分别藏着一颗或疏离或无奈的心。

    李素一直希望这种关系能够维持到老,最好他和她一辈子都这般客气,互不添堵,虽然今日许明珠面容憔悴而激动地跑到他面前时,当时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淡淡的感动,为这个女人的傻而感动。

    可是,李素心里的那个人,并不是她。

    残酷,却无可奈何。

    晃悠的马车车厢里,许明珠文文静静地跪坐着,坐姿非常端庄,反观李素,却像一滩烂泥似的瘫软在垫子上,一副随波逐流完全放弃自己的样子。

    夫妻无话,事实上除了上次金殿顶撞李世民之前,他以决绝的心情和交代后事的语气与她聊过半宿后,夫妻二人之间似乎多了些东西,又似乎仍如往常一样陌生。

    马车很晃悠,出了泾州后,道路并不平坦,许明珠跪坐在马车里,身躯却纹丝不动,马车再怎么晃悠,她娇小的身躯仍如钉子一般钉在车厢里。

    李素看着她,越看越惊奇。

    “夫人怎么做到的?教教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?”许明珠不解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就是你这手坐姿功夫……你怎么做到可以纹丝不动的?”李素大感兴趣地问道。

    许明珠脸上闪过一抹羞意,连坐姿都开始不自在了,扭了扭身子,垂头轻声道:“小时候娘亲教的,娘亲说,许家虽是低下的商贾人家,可家风和规矩不能低下,男人也好,女人也好,都要争气,将来许家无论男人出去闯荡,或是女人出嫁,都不能被别人看不起。”

    李素楞了一下,由衷赞道:“丈母真是巾帼英豪,好一条汉……咳咳,好一位女英豪。”

    “巾帼英豪?”许明珠喃喃重复了一遍,脸上绽开了欢欣的笑:“夫君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才子,用辞很讲究呢。”

    李素咂咂嘴,家教确实很重要,商贾出身的许明珠一言不发坐在那里,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浓郁的贵族气息,但只看到她的言行举止,谁都不会拿她当低下的商贾女子看,十足一位久经贵族教育的大家闺秀,天生当诰命夫人的料,然而,再看看李素他自己……

    许明珠一双俏眼朝李素偷瞟了一下,见李素坐没坐相,睡没睡相,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样瘫在垫子上,像极了一位行动不便的终生瘫痪人士,许明珠嘴角一勾,急忙垂下头不敢再看。

    李素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有点不堪入目,于是赧然而笑,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。

    “那啥……旅途太劳累,再说事殊而从权,你我不必拘泥于俗礼的。”

    许明珠忍着笑点头:“夫君说的是,男人家的,也不必讲究太多,况且夫君是国朝重臣,深受天子恩宠,有官有爵,纵是不讲究俗礼,天下任谁也不敢轻看。”

    李素正色道:“虽然夫妻之间说话难免有偏向,但我从你诚恳的表情里看得出,你刚才说的都是大实话,是经得起锤炼和考验的……”

    许明珠急速眨眼,显然不太适应如此不要脸的谈话模式,然后看着李素发呆。

    李素苦笑,换了东阳听了这句话,一双粉拳便直接砸过来了,而且还会一连声的骂他不要脸,而许明珠……只能发呆。

    这就是许明珠和东阳的区别,虽然李素很清楚,两个女人的性格看似都那么温婉,实际上却有很大的不同,比较起来并无意义,可李素还是控制不住地暗暗比较,毕竟这两个女人都走进了他的生命里。

    “以后莫到处乱跑了,知道吗?外面很危险,没你想像的那么太平,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多好,跟着不知根底的胡人商队居然还能全须全尾的见到我。”李素叹道。

    许明珠轻声道:“出嫁前娘亲说过,出嫁……要从夫,夫君去哪里,妾身也去哪里。”

    “我若是坏人呢?我若去干丧尽天良的坏事呢?”

    许明珠抬头,似乎对李素的自污有点不满,加重了语气道:“夫君是好人!”

    李素笑道:“我只是比方一下。”

    许明珠撅嘴,轻声道:“不该这么比方的,夫君是好人,夫君做的事都是好事,妾身出嫁前便听说过了,夫君造出了一个圆罐罐,点燃了扔出去可以炸死许多敌兵蛮子,去年大唐对吐蕃的松州之战,就是靠了夫君造的圆罐罐才收复了松州,减少了无数关中子弟的伤亡,还有前些日子夫君写了一篇名垂千古的佳作,让陛下纳了谏,停了建大明宫的恶政,给了百姓和无数民夫一条生路,反正……夫君是好人!”

    好吧,被人崇拜的感觉确实挺不错的,李素咧开嘴,表情顿时充满了矫情的自矜。

    马车摇晃不已,李素有些昏昏欲睡,睡着之前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,……刚才不是打算劝她以后莫乱跑吗?什么时候开始歪楼了?算了算了,睡醒了再劝吧……

    于是李素沉入了梦乡,照例,睡无睡相。

    许明珠跪坐一旁,温柔地看着自己夫君呼呼大睡,嘴角露出几分甜蜜的微笑,扯过车厢里的一张薄毯盖在李素身上,然后双手托腮,痴痴看着李素沉睡的面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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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晃晃悠悠的旅途不知不觉过了半月,出泾州后,骑队往北一路前行,过原州,穿凉州,半月后已到了甘州。

    这里已出了关中,靠近陇右道了,站在甘州城门外,能感觉到塞外荒原的罡风凛冽,无论空气和土壤都与关中大相径庭,似乎来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。

    四面皆是黄土平原,没进入大漠已能感到迎面而来的罡风里掺杂着风沙,外面站一小会儿满面沙尘,空气异常干燥,有种即将枯萎般的心慌。

    甘州城的百姓也和关中大不一样,这里的人似乎少了一些柔和,多了几分霸道和刚劲,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剽悍的味道,大西北的粗犷汉子单独走在城里,远远望去就像一位身手高绝的寂寞侠客,多几个人走在一起,画风立马又变了,像一群马匪进城潜伏踩点……

    甘州城里有馆驿,但馆驿没法住人,太简陋了,根本就是一个用黄土夯成的土房,李素怀疑打个呼噜都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房垮屋塌大惨案。

    甘州刺史姓陈,是个中年胖子,据说还是大唐立国第一次科考的进士,与大理寺卿孙伏伽是同一批,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,被分配到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城里当官,李素还没同情完甘州刺史,转念再想想自己的处境,似乎……自己造的孽更大啊,西州那地方是沙漠的中心,论荒凉贫瘠的程度,甘州这座小破城已然算得人间仙境了,如此倒霉的运气,上辈子难道跟猴子一样在如来佛的中指上撒过尿?

    想到这里,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    甘州刺史很客气,此地离长安甚远,关于李素的名声听说的不多,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,又是县子爵位又是一州别驾,足可见皇帝陛下和朝廷对这个娃子有多看重了,甘州刺史是个有眼力的,对李素愈发不敢怠慢,盛情邀请李素一行住在自己的刺史府。

    李素对他的盛情原本颇为感激的,然而看了看那座比前世两室一厅大不了多少的刺史府,顿时心里凉了半截,于是婉谢坚辞,下令拔营继续启程。

    太破旧了,李素宁愿选择睡在马车上,他的马车都比刺史府豪奢百十倍。

    出甘州后,队伍渐渐变换方向,由北改往西,沿着祁连山脉朝玉门关方向而去,单调乏味的旅途又耗费了大半个月,队伍过玉门关,踏出关门那一刹,李素一行才叫真正的出塞了。

    这一个多月里与龟兹商人那焉的商队同行,从古至今,商人没一个笨的,那焉是个灵醒人,深知抱住大唐精锐骑兵和高官大腿的好处良多,不仅仅是沿途保护,听说这位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去西州就任别驾,而西州恰好卡在丝绸之路上,有了这份交情,日后那焉来往于龟兹和大唐之间,获益必然不少。

    在那焉刻意巴结之下,李素终于与他交了朋友,没办法,这家伙每隔两天便送一些精巧又贵重的小玩意,今一颗稀世明珠,明一块剔透猫眼石,短短几天,曾经纯情又正直的泾阳县子被那焉腐蚀成了一个见财就收的小贪官,不是李素心志不坚,实在是……那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,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**了……

    “打听过了,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……”

    深夜,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,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,嘴里不忘汇报工作。

    “龟兹国的国相名叫‘那利’,他是那焉的堂叔,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,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,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,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。”

    李素眉头渐渐拧起,沉思片刻,叹了口气:“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,我看过地图,龟兹国离西州不远,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,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,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,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……”

    王桩有些吃惊:“这个……不大可能吧?咱们是大唐啊!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,谁敢来惹咱们?”

    李素冷笑:“有句俗话,叫‘天高皇帝远’,知道意思不?”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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