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卷 第九百六十章 河湾夜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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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 到了晌午,陈凌一家在院子里吃饭,院门外传来脚步声。
王来顺带着村会计李永福,还有陈玉强等几个村干部,笑呵呵地走了进来。
“富贵,吃着呢?”王来顺嗓门宏亮。
“五叔,李叔,玉强,快进来坐!”陈凌连忙起身招呼:“吃了没?一起吃点?”
“吃了吃了,别忙活。”
王来顺摆摆手,在石凳上坐下,脸上红光满面:“刚才喇叭里喊的,听到了吧?”
“听到了,动静不小。”陈凌笑道。
“县里这次还给工钱,不多见啊!”
王来顺感慨:“富贵,这里头有你跟梁老板的功劳吧?”
陈凌也不居功:“主要是市里领导也重视,我就是提了个建议。”
“谦虚!你就是太谦虚!”
李永福笑道:“不过这事确实好,村里好些年轻人在家闲着,正愁没地方挣钱呢。
这下好了,既能给村里干实事,还能挣工钱,积极性肯定高!”
陈玉强也点头:“是啊富贵叔,我们刚才在村里转了一圈,大伙儿都在议论,都说这是大好事,愿意干。”
王来顺搓搓手,看向陈凌:“富贵,还有个事得麻烦你,今天晚上,咱们村新学校的大锅饭,食材我都让立献和聚胜准备好了,你看……”
陈凌一听就明白,爽快道:“行,交给我,下午我早点过去,就在工地那边支锅。”
“太好了!”
王来顺一拍大腿:“有你掌勺,大伙儿干劲更足!
食材都在大队放着,猪肉、冬瓜、粉条、豆腐都有,还有些土豆、萝卜。
你看还需要啥,我让人再去买。”
陈凌想了想:“差不多了,大锅饭要的就是实惠。我再从家里带点调料,保准让大家吃好。”
“成!那我们就先去忙了,还得安排分工、准备工具。”
王来顺站起身:“富贵,晚上就看你的了!”
送走王来顺一行人,陈凌回到桌前,继续吃早饭。
王素素给他盛了碗粥,轻声问:“又要忙了?”
“就一顿饭的事,不麻烦。”
陈凌笑道,“修学校是正经事,我能出点力就出点力。”
王素素温柔点头:“那你看着安排。”
吃过午饭,陈凌去大队部看了看准备好的食材:
半扇猪肉,肥瘦相间。
两筐大冬瓜,水灵鲜嫩。
还有成捆的粉条,大块的豆腐,以及土豆、萝卜等。
确实够丰盛。
他回家取了自制的调料包,又带了些干辣椒、花椒、八角等香料,装在一个布袋里。
下午三点多,村里已经热闹起来。
男人们聚集在打麦场,听王来顺安排分工,领取铁锹、镐头、扁担、箩筐等工具。
女人们则忙着准备茶水、毛巾,还有些主动去帮厨。
孩子们在人群中穿梭打闹,气氛热烈。
陈凌也来到村东头学校工地旁的空地。
这里已经支起了三口大铁锅,砌了简易的灶台。
王聚胜和陈玉强正带着几个汉子劈柴、挑水,忙得满头大汗。
“富贵叔来了!”陈玉强眼尖,连忙迎上来。
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。”王聚胜擦把汗,“柴火够烧,水也挑满了,就等你这大厨上手了。”
陈凌挽起袖子:“行,咱们这就开始。”
他先指挥人把猪肉处理了。
肥肉切成薄片,用来炼油,瘦肉切成大块,备用。
冬瓜洗净切块,豆腐切厚片,土豆、萝卜去皮切滚刀块,粉条用温水泡软。
第一口大锅烧热,下肥肉片,小火慢慢熬出猪油。
待肥肉变得焦黄酥脆,捞出油渣。
这东西撒点盐,香得很,是干活人的零嘴。
锅中留下清亮的猪油。
下葱段、姜片、干辣椒、花椒、八角爆香,再倒入瘦肉块翻炒至变色。
烹入料酒,加酱油、盐,翻炒均匀后,倒入足量开水。
大火烧开,撇去浮沫,转中火炖煮。
等肉炖到七八分熟,倒入冬瓜、土豆、萝卜,继续炖煮。
另一口锅里烧水,水开后把豆腐片焯一下,去除豆腥味,捞出备用。
待蔬菜炖软,汤汁浓郁时,放入豆腐和泡软的粉条,再炖一会儿,让粉条吸收汤汁的鲜美。
最后撒上一把切碎的蒜苗,淋少许香油,关火。
第三口锅里,陈凌煮了一大锅小米粥,稠稠的,米油都熬出来了。
当锅盖掀开时,浓郁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。
猪肉炖菜的香味混合着米粥的清香,飘出老远。
引得正在工地上忙碌的人们频频张望,肚子咕咕直叫。
做饭基本上一个多小时。
到了下午五点多,就彻底弄好了。
“开饭喽——!”
王来顺一声吆喝,人们放下工具,洗手,排队打饭。
大碗的猪肉炖菜,稠稠的小米粥,管够。
男人们或蹲或坐,吃得满头大汗,边吃边聊,笑声不断。
“香!真香!”
“富贵这手艺没得说!”
“吃了这顿饭,下午干活更有劲!”
陈凌也端着碗,蹲在一边吃着。
看着眼前这热火朝天的场面,心里充盈着一种实实在在的满足感。
傍晚的暑气随着日头西沉,渐渐消散。
陈凌收拾完大锅灶,洗净了手,正准备回家,王真真就领着睿睿和小明跑了过来,后面还跟着六妮儿和喜子他们几个。
“姐夫,晚上带我们去捉鱼吧!”王真真眼睛亮晶晶的,“昨天六妮儿说他看见河湾那边有好多鱼翻花,可大了!”
睿睿也抱住陈凌的腿,仰着小脸:“爸爸,去捉鱼,我想吃炸小鱼。”
小明更是兴奋地直蹦:“叔叔,我也要去!我会用网兜!”
陈凌看了看天色,暮色初染,天边还留着一抹绯红的晚霞。
初入夏季,河边确实比较好玩,而且这个季节正是鱼虾活跃的时候。
“行啊,那就去转转。”他笑着应下,“不过得听我指挥,不能乱跑,河边夜里还是有危险的,这季节有长虫。”
“耶!”孩子们欢呼起来。
陈凌回家拿了几个手电筒、渔网、水桶,又带了个竹编的鱼篓。
“早点回来,别下水太深。”王素素叮嘱道。
“知道了,就在浅滩转转。”
一行人出了农庄,沿着田埂往金水河下游走去。
阿福阿寿原本趴在后院打盹,见陈凌要出门,也抖擞精神跟了上来。
两只老虎在暮色中迈着慵懒而威仪的步子,琥珀色的眼睛在渐暗的天光中幽幽发亮。
“阿福阿寿也去!”睿睿开心地叫道。
有了两只老虎“护航”,这趟夜渔的安全感顿时拉满。
老河湾通着金水河支流,水流平缓,岸边芦苇丛生,是鱼虾聚集的好地方。
大前年发大水时,这里淤积了不少泥沙,形成了一片浅滩和几个大小不一的水洼。
走到河边时,天已经完全黑了。
一弯新月挂在东边天际,洒下清淡的银辉。
满天星斗初现,在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。
河面上泛着细碎的波光,晚风带着水汽吹来,清凉宜人。
“嘘,小声点。”陈凌压低声音,“鱼怕惊,咱们得悄悄过去。”
孩子们立刻噤声,蹑手蹑脚地跟着陈凌走下河滩。
手电筒的光柱在河面上扫过,能看到不少小鱼在浅水区游动,偶尔还有一两条较大的黑影倏忽掠过。
陈凌选了个水较深、芦苇较密的河湾处,让孩子们分散站开,用手电筒照向水面。
“鱼有趋光性,晚上用手电筒一照,它们就会聚过来。”
陈凌一边解释,一边轻轻放下渔网,“等鱼多了,慢慢提网……”
手电筒的光束聚在水面上,形成一个明亮的光圈。
果然,不一会儿,就有不少小鱼从四面八方游过来,在光圈下聚集、游弋,鳞片反射着银白色的光。
“好多鱼!”小明忍不住小声惊呼。
“别急,再等等。”陈凌示意大家耐心。
又过了几分钟,鱼越聚越多,甚至有几条半尺来长的鲫鱼和鲤鱼也游了过来。
陈凌看准时机,手腕一抖,渔网迅速提起——
“哗啦”一声水响,网里银光闪闪,至少捞起了二三十条鱼,大的有巴掌长,小的只有手指粗细。
“捞到了,捞到了!”孩子们兴奋地围过来。
陈凌把鱼倒进水桶里,又撒下一网。
如此反复几次,水桶里已经装了半桶鱼,活蹦乱跳的。
“差不多了,这些够吃好几顿了。”
陈凌收起渔网,“走,咱们去芦苇荡那边看看,那边水洼多,说不定有黄鳝和泥鳅。”
一行人沿着河岸往芦苇深处走。
阿福阿寿对捕鱼没兴趣,但它们很喜欢这种夜间的散步,不时用鼻子嗅嗅地面,或者抬头望望星空。
芦苇荡里地势复杂,大小水洼星罗棋布。
陈凌用手电筒照向一个较大的水洼,光柱扫过时,水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动了动。
“那是什么?”王真真眼尖。
陈凌走近些,把手电筒的光聚拢。
只见水底趴着几个黑褐色的、圆盘状的东西,有大有小,最大的那个直径少说有一尺多。
“是老鳖!”六妮儿叫道,“好多老鳖!”
确实,这个水洼里竟然趴着七八只老鳖,有的潜在水底,有的趴在露出水面的泥滩上。
被手电筒一照,它们纷纷缩起脑袋,但并没有急于逃跑,只是警惕地一动不动。
“奇怪,夜里老鳖一般不扎堆啊,只有白天晒太阳的时候才扎堆。”陈凌皱起眉头,“除非……”
他话没说完,远处河湾深处突然传来“噗通”一声闷响,像是什么重物落水。
紧接着,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从芦苇丛中传来,由远及近。
阿福阿寿立刻警觉起来,耳朵竖起,身体微微下伏,发出低沉的“呜呜”声。
“有东西过来了。”陈凌示意孩子们靠后,自己握紧了手中的竹竿。
手电筒的光柱刺破芦苇丛的黑暗,照向声音传来的方向。
只见芦苇剧烈晃动,一个巨大的黑影缓缓从水中浮现——
那是一只巨大的老鳖!
它的背甲呈深褐色,布满苔藓和水藻,足有磨盘大小。
脑袋比成人拳头还要大,跟小树桩子似的。
颈部粗壮,眼睛在灯光下泛着幽绿的光。
它爬行的动作缓慢而沉稳,每一步都带着某种古老的威严。
更让人惊讶的是,随着这只巨鳖的出现,周围水洼里的那些老鳖纷纷活动起来,向着巨鳖的方向聚拢,仿佛在朝拜君王。
“我的天……是鳖王爷!咱们碰到鳖王爷了。”
六妮儿倒吸一口凉气,声音发颤。
“这就是鳖王爷吗?好大……”小明眼中闪着兴奋。
“姐夫,是鳖王爷,快喂鱼!能保佑咱们家……”王真真倒是高兴得很。
赶紧抢过陈凌手里的水桶,和睿睿一起对鳖王爷投喂。
“爸爸,喂鱼,喂老鳖。”
陈凌愣了愣,他倒是没想到,在这里遇到‘蒜头’。
很久不见这个大家伙了,它身上的纹路越发神秘古老。
但见到他的时候,眼神里的灵性和温和,依然和当初一样。
于是他冲着蒜头笑着点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。
便也投喂过去几条大鱼。
“哇,爸爸,它吃你的鱼,鳖王爷吃你的鱼……”
睿睿高兴地吱哇乱叫。
王真真他们也是又喊又叫的,激动坏了。
阿福阿寿也与巨鳖对视了几秒,竟然放松了戒备姿态,阿福甚至还好奇地往前凑了凑,用鼻子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。
巨鳖也不怕,只是静静地看着。
不过蒜头知道,陈凌身边有人的时候,是不适合接近他的,就慢吞吞的领着老鳖群离去了。
正说着,芦苇丛另一侧突然传来一阵“咕咕咕”的叫声,急促而密集。
“是野鹌鹑!”陈凌耳朵一动,“听这声音,数量不少。”
他示意大家别出声,轻轻拨开芦苇,用手电筒照过去。
光柱下,只见一片较为干燥的河滩上,竟然聚集了二十多只野鹌鹑。
它们体型比家鹌鹑稍大,毛色灰褐,正挤在一起,似乎在休息。
更让人惊喜的是,河滩边缘的草丛里,能看到好几个简陋的鸟巢。
里面还有没孵化的蛋和刚出壳不久、毛茸茸的小鹌鹑。
“一窝一窝的,这是鹌鹑的繁殖地啊。”陈凌眼睛亮了。
野鹌鹑肉质细嫩,味道鲜美,是难得的野味。
今年陈凌没在家里养,但是这野鹌鹑他也嘴馋啊。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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