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.我到深渊来 5 兽革竖琴

穿越小说推荐各位书友阅读:魔王俘虏圣君的第七年卷一.我到深渊来 5 兽革竖琴
(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)    哪怕到了白天,迦索深渊的天空依旧是昏暗的。

    阳光从来照不进这片土地,深渊的夜晚漆黑而诡谲,白天则像是蒙着一层灰扑扑的障。

    除了魔王的“王庭”坐落在较为安稳的环境,其他地表都烧着火,半空中瘴气四溢……魔族在这里苟延残喘,像是阴沟里不能见光的虫群,佝偻着延续生命。

    一匹高大的角马在灰暗的天穹下驰骋。

    昏耀右手持缰绳,左手扶着兰缪尔的肩膀,让体弱的人类坐在自己的怀里。

    不出战的时候,他懒得将蓬乱的黑发编成辫子,只是草草用发绳在脑后一系,此时正在狂风中招展。

    “上次摩朵将军巡军回来对奴隶说,”兰缪尔眉眼弯弯地开口,“结界又变薄了许多,时常会有白色和金色的光斑照进来。我告诉她那就是太阳。”

    昏耀没搭理他,兰缪尔继续说:“我猜这次过去,之前种的花就会开了。”

    昏耀依然不吭声。

    其实之前,兰缪尔每次提到那些花,他都忍不住嘲讽。这个天真的人类,居然妄想在深渊这种环境种出人间的花。

    但现在阳光真的穿透了结界,虽然只有一丁点光斑,那也是确实的阳光……所以,谁说得准呢?魔王出神地想。

    眼前渐渐显露出一片高崖,昏耀口中叱了一声,轻夹马腹,坐骑便驯服地拐上了陡峭的岩路。

    “我们的军队正午时刻拔营,”昏耀低头亲了亲兰缪尔的后颈,低沉道,“时间不多,只能陪你一小会。”

    “足够了。”兰缪尔说。按魔族的习俗,征战凯旋时,魔王必须要回到为他浴血的勇士身边。

    昏耀手腕严酷不假,但他在乎族人,在乎自己的士兵和子民。兰缪尔知道他从来不会在这种场合徇私。

    角马停稳后,昏耀先翻身落地,再伸出双臂将兰缪尔抱了下来。

    魔族的全身覆盖硬鳞,当然包括足部;角马则有着熊熊燃烧的四蹄。但兰缪尔是一个法力尽废的人类,他的脚掌雪白细嫩,地火一瞬间就能将其烧伤。

    这些年,每每需要在深渊的危险地带长途移动时,兰缪尔就跟着昏耀骑角马,落地则由魔王抱着,像是个十足娇贵的金丝雀。

    此时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昏耀将兰缪尔竖抱着,走上了结界崖。

    这里是伽索深渊最高、最靠近阳光与人间的地方。

    两侧的断崖一直向上延伸,而巨大的结界阵隐没在半空中,使得崖下的生灵不能继续向上行走。

    到了夜晚,这结界会散发出光芒。远远看去,就像一轮小月亮挂在高崖之顶。魔族因而也将其称之为崖月。

    崖月再往上,就是兰缪尔的故乡。那是被称作大陆、世界或是人间的地方,是太阳普照,四季轮转的仙境。

    “花!”

    突然,兰缪尔欢欣地出声:“呀,吾王您看,真的有花了!”

    昏耀不禁愣了一下。兰缪尔从来在他面前温和恭顺,难得听见他这样渴切又情绪外露的声音,一时竟没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兰缪尔轻轻一挣,就从魔王臂弯里落了下来,赤足踩在粗糙的山崖上,往前小跑了几步。

    “你!”昏耀一时不察,竟被奴隶从手里逃掉,顿时焦头烂额地追在后面喊,“回来,兰缪尔!当心地火!”

    可他追了三两步,也猛地愣住了——

    那片山崖,曾经与深渊的其他地方没有两样,只是一片荒芜废土。

    但此时此刻,居然开了一小片花,星星点点的,大都是白色和黄色,偶尔夹杂几朵浅紫,最少的是粉色。

    头顶的结界飘下来几块金色的光斑,它们毛茸茸的花蕊就被照得透亮,在风中怯生生地发抖。

    昏耀从没在深渊见过这样柔软的植物,只觉得心脏也被震撼了一下。

    再一看,兰缪尔已经跪坐在野花前,全神贯注地打量着这些小小的花朵,小声道:“居然这样多……我还以为就算开了,也不过寥寥几朵。”

    他静静看着,面上一点点浮现出欣慰的神情,紫色的眼眸漫上了水雾,竟像是要哭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不就是几朵野花。”魔王定了定神。他走上前,从后面伸手要把奴隶抱起来:“这么娇,像你一样。等下次地火窜上来,就全烧烂了。”

    兰缪尔却抓住昏耀伸来的手,回头露出被笑意抹开的眉眼:“吾王,花开得这样好,说明这里没有火了。”

    细碎的阳光正落在他如雪的长发上,照出一片刺目的亮银色。于是昏耀又被晃了一下神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魔王沉默片刻,抬起手指在兰缪尔脸上一抹,粗鲁地擦去了一道碍眼的泪痕。

    “不许哭。”他说,“不就是几朵野花,不许哭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最近一段时日,昏耀偶尔会心想,哪怕日后兰缪尔真的大仇得报,隐忍多年一朝把自己宰了,那又怎么样呢。

    “说起来,吾王许久没和奴隶在野外合化过了。”

    兰缪尔望着那些野花,将手掌缓缓贴在白袍的领口,轻声试探着说:“我今天高兴,您要不要……”

    阳光将那张俊美的脸庞照得洁白无暇,人类男子手指一动,白袍无声地落下来盖住脚踝,他就像主动走向祭台的羔羊。

    昏耀冷眼看着,没动,心里一阵烦躁。

    他想:这个人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?

    竟然想不出一个确切的节点。

    昏耀只知道,最开始的圣君不是这样。曾经的兰缪尔对于这种亲密的交合避如蛇蝎。而他带着近乎残忍的快意,将这个人由内而外地碾磨开来,推下悬崖,按入欲潮的火海里,饶有趣味地欣赏昔日的仇敌在炙烤中痛苦难耐的样子。

    他把兰缪尔拽到营帐外的荒野,将碾碎的苦草的汁液涂遍人类的躯体,告诉他:在天、地与族人的见证下合化才是魔族的习俗。

    他那时还不清楚对人类,尤其对于兰缪尔这样的神子来说,这意味着怎样的羞辱。因为对于魔族来说,合化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。

    昏耀不理解,为什么人族要把这档子事视作禁忌。明明渴望却遮遮掩掩,明明需要却羞羞答答。

    他只知道,那个无论被怎么对待也安然若素兰缪尔,唯独在这种事上变色,甚至总会哭。所以他喜欢得要命,就像上瘾了一样,把兰缪尔欺负了一次又一次。

    那其实早就不是为了报仇或者发泄什么,不是的。

    可是当年的魔王不懂,等他开始模糊地懂了一些的时候,兰缪尔却已经变了。

    ……比如现在。兰缪尔会平静地,甚至笑着对他说,好像许久没有在野外合化过了。

    “我带了你的竖琴出来。”

    昏耀突然站起身,扭头往角马的方向走。

    经过兰缪尔身边时,他长长的尾巴状若不经意地勾起那件白袍,将其披回了奴隶肩上。

    兰缪尔疑惑地歪头:“吾王?”

    昏耀从角马的鞍鞯上取下挂着的竖琴。那是兰缪尔用木头与兽皮亲手制成的,他对魔王说过,曾经自己在神殿时最喜欢的乐器便是竖琴,其次是随手摘下的叶子做成的草笛——布雷特神殿永远不缺鲜花与香草。

    “弹一曲听听。”

    昏耀把竖琴放进兰缪尔手里,然后与他肩并肩坐下。

    两人坐在阳光下,面对着山崖上的野花。

    兰缪尔不明就里,但依然乖顺地拢了一下衣袍,拨弦弹唱起来。

    曲调粗重雄浑,是魔族的祭祀曲。

    配合着竖琴的弦音,兰缪尔吟出古老晦涩的字节。他学东西很快,现在唱起这些来,比魔族的老祭司都像那么回事儿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昏耀听到一半,心里那股闷火非但没消,反而更盛了。

    他说:“难听,换一首。弹你以前喜欢的曲子,入深渊之前的。”

    “神殿的曲谱吗?”兰缪尔停了拨弦的手指,吃惊道,“吾王怎么会想听这个?那可都是……”

    昏耀不说话。

    “哦,”兰缪尔自顾自点头,“我忘记了,您是又开始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弹吧,嗯……弹什么呢。神殿的旧歌,许多都记不清楚了……就还是那首吧。”

    兰缪尔皱眉想了片刻,重新弹拨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全知全能的神母啊,我光明的金太阳。”

    “凡有灵魂在罪孽中彷徨,便有祂升起光芒……”

    他依然是很认真的,嗓音也美妙。但兽皮与粗木制成的竖琴,难以弹出轻灵空旷的曲调,显得有些不伦不类。

    昏耀听着,看着眼前摇曳的小花,暗暗心想:

    所以,就算日后兰缪尔真的大仇得报,那又怎么样呢?

    七年前的圣君,已经毁在魔王手里。兰缪尔被烙上了属于昏耀的烙印,再也回不到从前那个孤高清冷的金发神子。

    他没了法力,身体一年比一年衰弱,性格却好像一年比一年柔顺,偶尔安静地依偎在自己肩上时,就像飞倦了的白雀。

    或许正因如此,魔王才会越来越分不清。

    一曲弹罢,兰缪尔回头看看来时路,将竖琴抱在怀里站起身,说:“时间不多了,王,该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都不急,你急什么。”昏耀面无表情,不看他。

    ……他分不清,之所以自己执著地坚信兰缪尔是在蛰伏、隐忍、伪装、伺机报仇,坚信此人任何一刻的温柔顺从都别有深意。

    之所以自己隔三差五就要在奴隶面前念叨这个,张牙舞爪地威胁,以至于兰缪尔居然都习以为常:在奴隶口中,这叫“您又开始了”。

    ——究竟是为什么。

    是畏惧一场背叛。

    还是畏惧那场幻想中的背叛已经永不能到来。穿越小说 www.kk169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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